西南財經大學2016年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學習頻道 來源: 西南財經大學 2025-04-02 大 中 小
(一)選拔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學校將組織相關專家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
(二)公示
入選資格考生名單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網址:http://zb.swufe.edu.cn/newversion/),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五、錄取
(一)錄取條件
1.入選資格考生須按照高考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要求填報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志愿。
2.入選資格考生高考總分須達到高考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專業(yè)確定
1.高考總分高于我校在其高考所在省份調檔線20分以上的考生,滿足其第一或第二專業(yè)志愿。
2.高考總分高于我校在其高考所在省份調檔線但未高出20分的考生,滿足其第一、第二或第三專業(yè)志愿。
3.高考總分高于其高考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本科第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低于我校在其高考所在省份調檔線的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的高考總分、專業(yè)志愿、學校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綜合考慮,盡量滿足其所填報專業(yè)志愿。
4.考生須服從專業(yè)調劑。
注:專業(yè)志愿以考生在“陽光高考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里報名時填報的專業(yè)為準。
六、監(jiān)督機制
(一)建立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訴、舉報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接受考生、社會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28)87092833。
(二)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tài)度審核考生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并簽字蓋章。
(三)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并提供真實準確的相關證明材料。
(四)農村學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過程中出現任何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咨詢電話
(028) 87092355、87092897、87092898、87092899、87092900、87099171、87099172。
西南財經大學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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